一口气吃了十八盘。
结账时,才发现口袋空空。
酒楼老板要把我扭送官府。
我哭喊着说什么都愿意做,求他放我一马。
不是我变窝囊了。
是我本来就窝囊。
没了仙骨,成了凡人更窝囊。
就这样。
我被卖进了当地富商家里,成了傻子少爷的未婚妻。
照理来说,这么有钱,就是缺胳膊少腿也不缺媳妇。
可傻子少爷长得又黑又壮,力大如牛。
有次憋不住了,当街撒尿,甩动驴鞭。
再加上,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年纪,看到什么都有冲动。
原本愿意的姑娘也都不愿意了。
有个体弱的姑娘走前说:「他是个不知轻重的,我怕我活不过新婚夜!」
富商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不满地说:「这细胳膊细腿的,能行吗?」
更痛的我都受过,不怕这一遭。
我拍着胸脯保证,不会让府上有血光之灾。
傻子少爷倒是不挑,已经「媳妇媳妇」地叫上了。
我前头活了百来年,都没个道侣。
好不容易动心一次,还被人挖了骨头。
死了三年,醒来第二天,居然就有了个夫君!
怪不得老中医说,睡觉治百病。
我和傻子少爷的婚事定在了七天后。
当晚,我睡得很香。
许是要成亲了。
我梦到了很久之前差点成亲那次——
穿着红色喜服的男子牵着我的手。
烛火摇曳。
映衬得他清纯标志的面容中又添一丝魅惑。
他的面容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肤白貌美,芝兰玉树,雌雄莫辨。
就是身量太高了些,宽肩窄腰,让人还是一眼瞧出了男女。
墨玄霄激动的时候,还会冒出兔子耳朵和尾巴。
我摸着他的耳朵,让他不要紧张。
「不就是成个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