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却不觉得。
因为我哥喜欢捡小动物。
什么断腿小猫,什么瞎眼小狗。
看也不看,统统揪起后脖颈往家里一丢。
楼底下阿姨劝他:「那猫三条腿呀,捡回去不吉利的。」
我哥不以为意:「你懂什么?三条腿具有稳定性。」
所以,喜欢小猫的人能坏到哪里去呢?
就连我也是我哥捡回家的。
那天正缩在墙角躲雨。
我哥路过,睨了我一眼:「呦,cos蘑菇啊,挺酷的。」
酷个屁。
我要冻死了。
整个世界在我眼前摇啊摇。
快要摔倒之际。
一只手伸到我面前。
在瓢泼的冷雨里骨节分明。
手心里静静躺着一颗旺仔牛奶糖。
我哥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翻了好几遍,裤兜里就剩这个了。」
实在太饿。
一颗糖也堪比鲍鱼龙虾。
我接过来很快地撕开包装。
结果刚放进嘴里。
就晕倒了。
晕过去前看见的最后一幕是我哥大惊失色抓住过路人解释:「这是糖啊!这真的就是糖啊!」
再醒来时是在我哥家里。
身上睡的全是猫。
各种花色的。
长得也奇形怪状。
床边还有一只比格努力伸长舌头舔我脸。
我哥端着个碗走过来:「喝完药就走啊。」
我没说话。
眼尾一垂,唇角一抿。
我哥就受不了,心软了。
他烦躁地把头发往后一抓,露出白皙锋锐的额头:「不是,我也没养过小孩啊。」
他看了看周围撒欢的猫猫狗狗,迟疑道:「是不是和养它们差不多啊。」
于是。
后来。
我哥左右手各端着三个铁盆,嘴里还叼着一个,乐呵呵地招呼:「吃饭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