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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18 10:02:02

用一辈子去忘记

用一辈子去忘记

来源:网络作者:叶紫分类:穿越主角:年颖胤禛

甜宠新书,用一辈子去忘记由叶紫所编写的穿越类型的小说。文中主角是“年颖胤禛”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年颖身为白领,在某一次旅行当众,挖了胤禛陵墓的一撮土回家,而这竟意外打开了时光机,将康熙第四子胤禛穿越到现代。当精灵古怪的白领遇上穿越而来的老古董,他们之间将会擦除怎样的火花,如果你在路上看着一个穿奇装异服的男人,那是年颖带回家逢凶化吉的胤禛。...

《用一辈子去忘记》章节试读:

我是在垃圾桶旁捡到他的。

彼时,他正坐在垃圾堆里,一脸迷茫。一身古怪的装束,沾上污渍,已辨不清原来的色泽。脸上亦是脏兮兮的。戴着皮帽,脑后拖一条大辫子。

呃,拍清宫戏的?这是我的第一反应。“喂,你还好吧?”我问。

他茫然地看了看我,低下头,不发一言。

我摸了摸脑袋,碰见个哑巴?

“你坐在这里干吗?”我不死心,继续问道。

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我撇了撇嘴,若不是刚才那老道士告诫我出门遇见的第一个人将是破解灾难的救星,我才懒得搭理他。

“你先起来。”我好心去拉他,他甩开我的手,嫌恶地瞪了我一眼。

莫非不是哑巴,而是个智障,我没好气地想。那道士不会是在耍我吧。我开始有些拿不准主意。

这时,我听见“咕”的一声,像是谁的肚子在叫。我才吃了晚饭,那声音显然不是我发出的。

那么……是他?我瞥了他一眼,发现他也正在细细观察我。

冷冽的眼神,刺得我浑身发寒,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还以满不在乎的神情。

“哼。”他终于开了口,“女子穿成这样,伤风败俗。”

我被他说得差点开始怀疑自己的品位,忙低头打量。

一件低领的紧身小毛衣,为了御寒还围了厚厚的围巾,短裙打底裤,裹起长大衣,配一双尖头皮靴。

哪里有伤风化了?“这是今年最流行的装扮,你懂吗你?”我大怒。

他没有再看我,淡淡问道:“有吃的吗?”

“有,”我极自然地回答,并从包里摸出一条巧克力递过去,做完这些我愣住了,我干吗这么听话,他又凭什么这般趾高气扬,像吩咐底下的小厮。

他艰难地拆开外包装,咬了一口,皱了皱眉,“太甜。”

“……”我忍。

“难吃又不耐饥。”他又尝一口后,缓缓吐出评价。

“那你还吃。”我忍无可忍。

他微微一笑,“我从不浪费。”

我:“……”

他把剩下的巧克力三两口吞下,看的出饿坏了,但吃东西的动作极优雅。他把外包装甩给我,“还有吗?”

“没了。”我觉得自己已经疯了,竟然还站在寒风中和这个神经病有问有答。

“哦。”他说,重新坐下。

想起老道士所说的话,我抚了抚额头,努力了好几次,说道:“我带你去吃饭。”

等了好久,他才轻轻“嗯”了一句,表情冷淡,仿佛给了我天大的面子。

我嘴角抽了抽,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他走在我前面,我注意到他穿的是件藏青色的长袍,黑色皂靴,双手背负身后,步子平缓有力。

见我愣着,他回过头,挑眉:“前面带路。”

我哭笑不得,他还真把我当丫头使唤了。

腹诽归腹诽,我也不敢得罪他。给我算命的道士说了,能化解血光之灾的只有今天出门遇上的第一个陌生人,而现在,我下半辈子的命运系于他一身,我能不紧张吗我。

“你……想吃什么?”我好心问道。

他做寻思状,我开始后悔不该多嘴,真怕会从他口里蹦出“熊掌”“凤肝”之类的字眼。

“火锅吧。”认真思考了片刻后他说。

我松了口气,老天还是优待我的。

我带他去了最近的小肥羊,在门口被服务员拦住。

意料之中的事,我已想好了对策。

“小姐,这位先生衣冠不整,怕会影响别的客人就餐,你们还是去别处吧。”

我笑眯眯地说:“你工号多少?”

他怔了怔,“小姐你不要为难我,我也是打工的。”

“我不为难你,我们马上就离开,只不过我会记下你的工号,每隔几天就投诉一回,你让我不爽了,我也没必要让你痛快。”我不温不火地道,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服务生踌躇片刻,满不情愿地说:“小姐先生,两位请进。”

在此期间,那位始作俑者一声不吭,只是在入座时,意味深长地睨我一眼,深深一笑。

我在心中唉声叹气,可怜的服务员,我不是存心和你过不去的,你说此人衣冠不整,其实已经给足了面子。

“你来点单。”我把菜单往他身前推了推。

他瞅了几眼,蹙起眉头,推还给我,“还是你点吧。”

也好,便于我控制支出。不是我小气,我可是吃饱了饭出来的,没道理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买单,更何况,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嘿嘿一笑,使劲往便宜的蔬菜上画圈,羊肉牛肉靠边站。

菜上齐后,他倒也不介意。

先是拿起一边的啤酒猛灌一口。然后皱眉吐掉:“这漱口水的味道真奇怪。”

边上所有人都投来看怪物一般的目光。

我也窘了下,忙道:“那你喝茶吧。”

他斯斯文文地夹菜,一仰脖,喝了一口廉价的茉莉花茶。

“味道如何?”我问。

“马马虎虎。”他并没有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轻笑,“我看你吃得挺来劲的。”

“勉为其难。”

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啼笑皆非。

我朝他这一身奇装异服努嘴,“你喜欢cosplay?”

“什么?”他不解地问,看起来不像是装的。

我便也没再多加解释。

“吃饱了吗?”

“嗯。”

我招来服务员买单,他的表情明显一松。

走出火锅店,我反复思量着。

那算命的只给出了建议,可没告诉我接下去要怎么做?总不见得让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地跟住他。

正头疼着,他重重地推了我一把,“小心。”

一只巨型花盆从天而降,就掉在我刚才站立之处。

我目瞪口呆,他果然是我的救星。

“没事吧?”他淡然道。

我二话不说,扯住了他的衣袖,心有余悸地大喘气。

他不动声色地拂开我的手,“多谢姑娘款待,我也该走了。”

我大急,“你要去哪里?”

他转过身看了看我,“回我该回的地方。”

我抚额,和我打哑谜呢,不知道本姑娘最不擅长这玩意吗?我一边思索对策,一边试探着问道:“那你今晚住在哪里?”

他默然。

我趁机说道:“要不你暂且住我那里,什么时候想走,我绝不拦你。”

“孤男寡女,成何体统。”他严肃地说道。

我张口结舌,碰上个老学究,我貌似不是对手。

他缓慢地走在前面。

我沉默地跟在后头。

他认路的本领似乎很强,我之前带着他穿过大街小巷七拐八弯才到的小肥羊,自己都走得晕头转向,而现在,他轻而易举地把我带回了遇到他时的那个垃圾房。

他从容撩袍坐下,若有所思。

我可不愿弄脏这一身行头,呆呆站在一旁,咬着嘴唇。

良久,在结束了大眼对小眼后,他忽然问道:“姑娘贵姓?”

我讶异了会儿,还是回答:“我姓年。”

“哦。”说完这句,他又闭口不谈。

我好奇地问道:“你一直都待在这儿?”

“是的,无论白日去了哪里,我每晚都会回到这里。”这似乎是他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

“这就是你该回的地方?”我一脸的不可置信。

“我从这里来,大概还得从这里回去。”他低沉道,并不十分有信心。

我摇头,又点头,不太理解他所说的,但又不想让他看穿。

不知为何,明明他衣衫褴褛,一副落魄的寒酸样,却给我极大的压迫感。

要说服这样一个人,怕是不容易吧。

正在我无从下手之际,他开了口:“如果我跟你回去,你能给我找一份工作吗?”

我双眼一亮,赶紧说道:“没问题。”

“那走吧。”他态度的突然转变,让我有些无所适从。

“后悔了?”他挑眉看我。

“当然不会。”要说一开始我还有点怀疑那道士的话,但经过花盆事件后,我早已深信不疑。为小命着想,此人,我非带回去不可。

坐上出租车,我报了地址,搂着皮包反思这一疯狂的举动。

要是被母亲大人知道我带了一个男人回家,而且还是个才认识不到两个小时的陌生男人,估计会立马冲过来将我生吞活剥了。

无意间偏过头,发现他正出神地望着窗外。

此时车经过人民广场,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华灯初上、霓虹闪耀,热闹非凡。

想必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我好笑道:“家乡在哪里?”

他踌躇道:“很远。”

我笑笑,没有再追问,谁没有一些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呢。

我在静安寺附近买了一套小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全依我喜好布置,宁静而温馨。

“换鞋。”丢了双拖鞋给他,命令他换上。

我有轻微的洁癖,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外面怎样我管不着,但在我的地盘,我有资格要求他遵照我的标准来。

他极缓慢地脱下皂靴,整齐摆放在一边。

我钻进卧室翻出一套男式睡衣,又拿了两条崭新的毛巾,努努嘴,“浴室在那里,赶紧去洗澡。”

他轻声说:“好。”

在他进去后,我不放心地探头问道:“会用吗?”

“应该……没问题。”

我叹口气,耐着性子把热水器的各种功能和开关讲解了一遍,“听明白了?”

他点点头,我帮他关上门。

听得里面“啪”的落锁的声响,我不自觉地嘴角抽搐,什么人啊,难道我还会偷窥不成。

蹬掉靴子,把自己舒服地抛向沙发的怀抱,从包里掏出手机给好友桑悦打电话。

“喂,”她慵懒且富有磁性的声音平平地从话筒另一头传来。

“在干吗呢?”我终于在沙发上摸到遥控器,顺手打开空调。

“泡澡呢。”桑悦停顿了下,“你呢?”

我抿唇,“刚到家。”

“对了,你今天去算命,那道士怎么说?预约了三个月才轮到你,你有没有缠住他,把你的前世今生来世都算一遍?”桑悦调侃道,我能想象得出她定是笑得花枝乱颤的。

“去去去,”我嗔道。

“人家也是关心你,说嘛说嘛。”

她每次一发嗲,我就受不了,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忙求饶,“姑奶奶,求你以后别再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

“行,”她换了正经的口吻,“快说。”

“其实也没什么,”我慢条斯理地说道,“破解之法不是没有,而且在后来发生的事情中也被印证了。”

她顿时来了兴致,“哦?具体说说。”

我简要和她讲了一遍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她听完后,久久没出声,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陷入了沉思。

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

我、桑悦、崔怀玉,是雍正皇帝的忠实粉丝,俗称四爷党。

说起来,这么大的人了,迷恋一个历史人物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所以我很少在家人和朋友面前提起这事儿。

和桑悦、怀玉是两年前在网络上认识的,对清史的热爱和对雍正皇帝的无限崇敬,让我们从网上的无所不谈发展成了现实中的好朋友,由于我和桑悦住在一个城市,平时联系较多,而在无锡的怀玉,也几乎每隔一个月就来上海和我们腐败一次,每次聊的最多的话题自然是那段众所周知的历史,每每挖出一个八卦,就够我们侃上一整天的。

今年五一的时候,我们三个约好了一起去北京旅游,目的地是雍和宫、故宫、圆明园以及位于河北易县的清西陵。

自然是因为这些景点都与四爷有关。

雍和宫是四爷做皇子时的官邸,他在那里居住了很多年,定为此行的第一站。

四爷即位后把养心殿作为寝宫,召见群臣,处理政务,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至于圆明园,四爷花了很多心思在其改建上,他即位前和即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这里度过,既然我们是来寻访四爷的踪迹的,定然不能错过。

最后一站是清西陵,四爷便长眠于泰陵中。

基于对先人的敬仰,我们谨言慎行,在前三个景点没出任何状况,但在泰陵时,桑悦提议挖点宝顶附近的泥土带回去在家里供着,就跟供着四爷一样。

我和怀玉竟也鬼使神差般地答应了。

于是我们三个偷偷摸摸挖了点土,装了一小袋,带回宾馆后等分成三份。

而我们的霉运就是从把泥土拿回家的那天开始的。

桑悦不过是丢个钱包、丢把钥匙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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