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感情破裂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证明了存在对方重婚、严重出轨到与第三人同居的程度、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或者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工作等原因分居的,不能认定为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婚姻法》: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张丽珍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及的房产问题、公司股权问题、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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