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佚名

我家就是普通农村家庭,别说几十万了,几百块钱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钱了。

拿不出钱来,我爸和我小叔就动了歪心思,小叔是收古玩的嘛,钱没赚到,但认识的人很多,他们俩当起了倒爷。

只要附近有盗墓的队伍挖出了宝贝,他们俩负责运送货物、寻找买家。

这活不正经,可是来钱快。

眼看着赚了不少钱,只可惜,三天前,父亲和小叔运货的时候遇见条子了,没办法,他们只能弃了车和货,跑回家了。

所以他们人没事,但是货被缴了,要给倒斗的队伍赔钱,赔二十五万,三个月赔不出钱来,就要收我爹和小叔的命。

他们俩没命了,我母亲就更没钱在医院里安排手术了,也得回家等死。

父母和小叔合计了三天,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才想着逼我养鬼赚钱!

小叔讲到这儿,很是懊恼,捶胸顿足,说他和我爸当时遇见了条子,就该跟他们拼了,保住了货,也不会欠那么多钱,更不需要逼我养鬼。

此时我的气已经全消了,走到母亲身边,轻轻搂住她,说我愿意养鬼,这已经是我们白家最后一条生路了。

父母见我答应,稍微松了口气,可悲痛的情绪,依然还在。

自古最悲痛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不过,让我喜出望外的是,小叔为了我当养鬼匠,竟然在前两天背回来一具活尸。

如果有活尸在,我超龄养鬼……并不是死路一条。

有活尸在,我看到了一线生机。

什么是活尸呢?简单来讲,活尸就是一些妄图长生不死、道行高深的狠人。

狠人在预知自己死期将至的时候,不甘心就此死去,便去找得了道的狐仙,借对方一滴眉间朱砂血,在临死前,把血抹在嘴唇上,封住自己最后一口阳气。

从此他们会保留意识,但身体不能动弹,活人不算活人,尸体不算尸体。

活尸虽然不能动弹,但却能替我引路,只是活尸向来道行高深,藏匿的位置也极其隐秘,小叔是从哪儿找到活尸的?

他说是前些天找到了我爷爷生前写的日记,里面记录了爷爷跟活尸的一段往事。

“什么往事?”我问。

他说具体写往事的那一页,早就被我爷爷撕掉了,但在日记其余的页码里,找到了活尸具体的藏匿地点,还看到活尸欠我爷爷一个很大的人情!

欠我爷爷一个人情?那活尸替我们引路的时候,绝对更卖力。

小叔点点头,说所以得趁着活尸刚刚背回来,趁热打铁,晚上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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