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说家

我从来都没想过。

我在宋景珩的生命里,会是“旁人”的角色。

家庭原因,我没上过太多学,胆子也小,爱上宋景珩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

我一个连市都没出过的人,却跟着他四处奔波。

“吃蛋糕。”

漏雨的小出租屋里,宋景珩把我手中的羊毛毡换成了蛋糕。

是我在橱窗边多看了眼的蛋糕。

“以后不准弄了,看手都扎成什么样了。”

“不需要你补贴家用,我有钱,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我知道他背着我干了很多兼职。

忙到脚不沾地,掌心全是老茧。

我就偷偷在网上接手工活,想着卖点钱,帮他缓解压力。

“我还有个老宅,大不了卖掉。”

我拉住他,“不行!”

“那是你母亲留给你的遗物!”

后来,我因病入院,宋景珩背着我把老宅卖了。

缴清手术费后,他还买了好几件温暖舒服的羽绒服给我。

又带我去吃了涮羊肉。

我一边吃,一边哭,眼泪流进嘴里,是涩的,心里却是甜的。

那晚我决定这辈子都要对宋景珩好。

还手写了一张“免死金牌”给他。

之后宋景珩的事业有了起色。

我替他应酬,喝酒喝到胃出血,把自己从胆小硬生生逼成独当一面。

当年吃的苦太多了。

多到现在想起来,把那些甜蜜的回忆都搅得变了味。

他说我是旁人。

一个无关轻重的人。

我真的想剖开他的心看看。

里面到底是血肉,还是万年不化的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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