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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什么

蜘蛛侠

律师回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子依法只应补偿直接物质丢失,即依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补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补偿金和残疾补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补偿能力且愿意补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调解不成,被告人的确不具备补偿才能,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丢失补偿之外要求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应当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根据情节判处经济损失。这里所说的“物质损失”和“经济损失”仅指物质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同时,刑事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与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在赔偿、赔偿、法理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案件和简单民事案件不应适用相同的赔偿标准。2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绝大多数是农民、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他们很穷,几乎没有财产可以补偿。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被判处高额赔偿,必须以“白皮书”处罚。由于不能在实践中实施,不仅影响了裁判员的权威性,而且造成受害人上访、寻衅滋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不到保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什么

邹碧琴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邹碧琴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