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执行董事实际上是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而直接设立来负责公司运营事务的职务。总经理却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公司的创始人。执行董事产生于股东会的选举或委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未设董事会时,由执行董事代行职权。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事务职权由董事会授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姜超 律师普法
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
姜超律师,主任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务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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