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依据患者人身受伤害程度,将医疗事故责任分四个级别。第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第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第三,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或者一般功能障碍;第四,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具体的分级标准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张新仕 律师普法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
张新仕律师,医学学士、心理学研究生、专业律师,曾在内地公立医院曾担任医务科负责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疗风险管理经理,深圳市医院管理者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章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处理中心医疗纠纷部负责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伦理委员会法律委员
擅长:代理进行医疗纠纷诉讼、代理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后果发生时应对方案设计、医疗纠纷案纠纷价值、诉讼价值评估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花草百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