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报警回执上一般会有报警群众的名字、公安机关对报警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接警的民警名字等内容。当报警的群众拿到报警回执时,就说明其所报警的情况已被公安机关知悉,并且已制定了受案登记表,该案件已被受理。当案件需要移送其他公安机关,初始受案机关会向报警群众说明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李加刚 律师普法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李加刚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擅长:经济合同、建筑工程、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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